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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科大(厦门)环境检测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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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5085.4-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|
GB5085.4-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
标准名称:
GB5085.4-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
标准简介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 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,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制定 本标准。
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。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 危险特性技术指标,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,须依法 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。
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:
1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
2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
3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
4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
5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
6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
7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本标准为新增部分。
标准测试范围及鉴别原理:
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、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易燃性鉴别。
鉴别标准:
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,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。
1: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
闪点温度低于60°C (闭杯试验)的液体、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。
2: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
在标准温度和压力(25C,101.3kPa)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,经点燃后能剧 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。
3: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
在20C, 101.3kPa状态下,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百分比彡13%时可点燃的气体,或者在该状态下,不论易燃下限如何,与空气混合,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 大于或等于12个百分点的气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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